1.如車輛屬私人所擁有,請出示你的香港身份證正本 ( 如非香港居民,請出示護照正本 );如車輛屬公司所擁有,請出示公司註冊證書╱非香港公司註冊證明書╱公司更改名稱證書╱註冊非香港公司變更名稱註冊證明書及由公司指定或授權的人士簽發的有效授權書;
4.現時地址的證明 (住址及通訊地址) 正本或副本,而該地址證明需發出距今不超過三個月 (包括水電煤或電訊公司收費單、銀行、保險公司、政府部門、本 地大學、國際或本地註冊的善機構發出的文件) 所有可接納的地址證明載列於網站 (http://www.td.gov.hk/tc/public_services/licences_and_permits/ proof_of_address/index.html)。